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秩序,提高学院教学质量,提升教学效果,保证我院机房满足日常教学需要,现对学院机房排课安排做出以下规定:
一、在每学期下达教学任务、提交安排计划时,对需要安排在机房上课的教学任务,由任课老师向所在系主任提出申请,系主任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,报送学院教务员和实验室。
二、学院教务员根据安排录入到教务系统。实验室根据教务处给出上课时间、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机房教室。教务员、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。
三、在教学过程中,如确实因实际需求调整到机房上课,需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,系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审核后,教务员和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四、实验室安排好所在学年度教学计划后,及时通知教学秘书,以便在教务处备案。
五、该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执行,本学期已经安排的,按原计划执行,后期需申请机房上课的,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三条执行。如教师或实验室老师擅自更改上课地点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追究相应人员责任。
数学与计算机学院
2019年2月20日